【山西讯】(韩勇 小娟报道)4月29日下午6点左右,23岁的垣曲人赵某某在历山镇南堡村边的池塘游泳时不幸溺水死亡。
据死者父亲说,昨天早上赵某某干完活后,下午与五个年轻人一起去历山镇南堡村边的池塘游泳玩耍,快天黑时接到电话说孩子掉到了水里,捞上来就死亡了。
从死者现场的情况看,垣曲县政府曾经在这里修建了河水排水渠道,现在已经荒废。可不知什么时候,什么部门又重新组织施工,将河水改道形成了这水池,改为水池是用于当地居民生产生活?还是另有他用我们不得而知。偌大的水池又没有任何警示标示和安全措施,如今发生了人死亡事故谁为这起事故买单?!
我们从死者出事附近的现场看到,有在河道水边嬉水的孩子,有在河道内采沙的老板。这一切行为可以说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全抛到了九霄云外。由于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河道内游泳、钓鱼等消暑休闲,甚至违法开采,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去年全国各地就发生了多起河道内游泳死亡事故,多家新闻媒体曾对垣曲县河道游泳危险的情况予以曝光批评,汛期即将来临,河道采沙行为极大影响泄洪安全,可垣曲县的河道管理部门称,该采沙厂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每年汛期前都会对采沙尾堆及坑进行平整,至于那个水池是村里的,与我们河道管理部门无关。
闻听此言,真不知垣曲县的相关职能部门是不是一贯就忽视安全生产工作!面对隐患不管不问,相关职能部门是闻而不知,还是知而不为?什么叫人民公仆?难道视老百姓生命为儿戏就是我们当代的人民公仆?为什么不吸取血的教训,致使死人事故再次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讲话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而不想干事;只想揽权,而不想担责;只想出彩,而不想出力。
从某种意义上讲,若是我们的垣曲县委县政府的分管领导无安全意识,这显然比赵某某溺水死亡更可怕!处罚不是目的,但如果不惩罚垣曲县政府的监管安全相关责任人,“冤死”的赵某某永远都无法安心。
事已至此我们不仅要问:赵某某溺水死亡,谁是责任人?谁又是责任的承担着?赔偿款是否能救活赵某某的生命?我们将对此事予以关注和报道。
(本稿编辑:红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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