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上传的决议文件(微博截图)
昨天,有网友举报河北省霸州市副市长韩清华为霸州一家公司董事,并贴出该公司董事会第一次决议,该决议称韩清华为该公司董事之一。霸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尚未听说此事,相关情况调查组正在调查中。律师表示该公司或为政府控股公司。
【举报】
副市长担任公司董事
昨天,有网友举报河北省霸州市副市长韩清华为霸州一家公司董事。该网友贴出一文件,名称为《霸州市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日期为2010年3月2日,由韩清华等5人参加,写有会议地址,该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一项中,韩清华的名字在列,并有韩清华作为董事的签名。
在该文件另一页印有韩清华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职务为董事。此前,已有媒体报道有人举报韩清华名下有多套房产,其中一套位于霸州市霸州镇温泉小区的房产地址与该身份证地址相同,韩清华曾就此回应该房产曾属于他。
【调查】
官网无董事职务记录
京华时报记者在河北省工商局网站查询得知,霸州市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的住所与网友贴出的该文件会议地址相同,法定代表人即是与网友贴出的该文件会议主持人及董事长。该公司营业期限为201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0日,公司经营范围为“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项目进行投资;城市(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
记者通过114查号台及网络搜索均未查询到霸州市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的联系方式,也没有发现该公司官方网站。
记者在霸州官网了解到,2010年3月至9月,韩清华任霸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霸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未在其履历中发现其任该公司董事。
昨天,京华时报记者致电霸州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他们并不了解该情况,“没听说”。该工作人员称,近日媒体对霸州相关情况进行报道后,监察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已介入调查,目前再无消息可供发布。对于网友举报韩清华担任公司董事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我感觉这件事跟纪委在查的事有关系,纪委正在调查中,应该都能查清楚”。
该公司或为政府控股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表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有可能是国有企业,也有可能是私营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果该企业由政府控股,政府部门作为出资人委派官员任董事无可厚非,也并非必须辞去政府职务。但如果是民营企业或是自然人控股,“那肯定有问题,《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人员不得经商”。
记者在新华网河北频道发现,现任霸州市环保局局长荣志亮在2010年10月26日曾以“市建设局副局长,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身份,担任霸州市建市20周年庆典活动指挥部成员。
尹富强律师就此分析认为,该公司很有可能是政府控股的企业。京华时报记者多次拨打荣志亮电话均无人接听,发短信询问该公司的性质等问题,对方未有回复。
【律师说法】
链接
副市长对记者称都不要互相伤害
据媒体报道,日前,河北省霸州市环保局内部员工举报,霸州市副市长韩清华一家有9套房产。该媒体记者就其中6套与韩清华核实,他表示其中3套为其家人所有,两套已出让,还有一套不存在。韩还称,廊坊检察院曾专门对其房产进行调查。
目前未见廊坊市检察院公布的调查结果。“你还年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8日,韩清华多次询问记者是否有录音,并表示“我希望咱们都不要互相伤害”。
他在接受采访时还表示,关于房子的事情,他曾被很权威的组织调查过,“你可以问最高检。”随后,韩清华又表示,他自己是被廊坊市检察院调查过的,“他们有一个很权威的结论”。目前,未见廊坊市检察院公布的调查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