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曾对1-9月全国涉农案件进行统计
中国日报网·交通频道【山西讯】(马文娟、赵银环) 时下流行一句话: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这句话其实是说,虽然村干部级别不高,但他掌握的权力未必就小,从拆迁补偿的发放到宅基地的批准,村官手里捏着实实在在的项目、资金、补贴,说不定在关键时候就能卡你一道。
近几年频频发生的村干部腐败案件警醒我们,官职不分大小,但权力不受约束就容易成为腐败的根源。再小的村官,如果监管和制衡机制不到位,小村官也有可能成为大硕鼠。
事实上,“小村官”成“大贪腐”的现象的确不可小觑。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南城街道办大李村村干部可谓是敛财有方,这位小村官何以被指成“大贪腐”呢?
近日,本网接村民反映运城市南城办大李村书记兼主任蔡姚代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违法乱纪、大肆敛财行为。举报称蔡姚代在任职期间虚设财务、买卖宅基等违法违规行为。本网于11月7日派出工作人员到该村深入采访了解。
村干部私卖宅基敛财 账面不公开一手遮天
蔡姚代在2012年10月,把位于大李村考场石台以西,规划的48座宅基地卖掉,工作人员在村民哪儿了解到,此次买卖宅基地一事,只有村支委会小范围开会,并没有村民代表参加,参会的人员均为村长的亲朋好友,村民事先并不知情,并且买卖交易的款项也不上帐。
2013年,蔡姚代在该村蓄水池东西两岸卖掉宅基地8座,也是私下买卖,村民并不知情,大多数都是卖给村委会成员的亲戚,其中有2座是为了平息某村民的上诉,卖给村民,这次卖掉的宅基地款项依然没有入账,账面不显示。
村民告诉本网人员,2006年至2014年,蔡姚代是连任3届村干部,上任的蔡姚代首先不是为民谋利,而是私自把村里老关路以北400亩,以南300亩,共计700亩的耕地,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承包给张某(化名),用于建设公墓。
村民说,起初,蔡姚代说是以国家搞绿化为由征收土地,后直接变为建设公墓,也没有跟村民之间签署任何协议,没有任何凭证,就被征用。被占用耕地的有一组,二组和三组村民,期间对于被占用的耕地,村里没有给予任何赔偿,只是在06年和07年共给村民1000元。
被占用的耕地,村民们以前用于种植庄稼,一亩每年最少收成1000元,且并占用的耕地没有任何赔偿,村民对此心怀不满。2008年,有几位村民上京上访此事,北京办给予批复,后经山西省国土资源部和运城市政府的处理,村民们收回了老关路以南的耕地,但是路西的地一直没有消息。本网工作人员在该村农廉网上也没有看到相关宅基方面的资料及公开账目。
公开的模糊账面被村民质疑 村干部垫付参合款有猫腻
村民称,2013年9月份,村账面余额显示为364200.01元。2014年8月村账面显示余额为107798.06元,蹊跷的是2013年10月、2014年9月账面分别显示支书兼主任的蔡姚代及副主任黄振西垫付参合款和新农合款110000.00、120000.00万元,村民质疑,既然村财务账面结余36万余元,为什么蔡姚代还要垫付呢?其中猫腻耐人询问。
(图片截图农廉网)
给司机付工资村里报 村民称当村干部真“阔气”
工作人员在村民处了解情况时,该村村民告诉工作人员,蔡姚代在2012年至2013年给自己私人专职配用司机在村委会账面支出工资24000元。不能不佩服这位村干部“以公谋私”谋得的“阔气”
针对以上情况,工作人员来到运城市盐湖区政府办,由于领导公务外出,未能了解相关情况,接着工作人员来到盐湖区南城办街道办事处,南城办党委书记回复,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此事,尽快给予回复。
网评:(畅卫琴) 其实,对掌握集体土地“大权”的村官来说,靠山吃山,靠地赚钱,变成了最为简单、直接、来钱快的“致富”方式。“小村官、大腐败”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期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以“土”换“金”,城镇化飞速发展为村民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很多贪腐的“村官”成为了“土地爷”。
基层社会要想良性运行,必须对权力有所制衡,监管决不能失之于宽,同时要发挥好自治组织自我监督、管理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让责权更明晰、衔接更配套、运转更有效。
农村基层干部违法乱纪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看作是小问题,更不能等闲视之。一定要坚持按照中央关于“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用“打老虎”的决心和“拍苍蝇”的毅力,从严查处,决不姑息,确保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
缘何“村官”成了“土地爷”?谁在助推“土地爷”成为“大腐”?盐湖区南城办大李村一肩挑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敛财之道?本网将继续进行追踪报道!
(本稿编辑:贾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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