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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小伙与56岁妇女一夜情
发布时间:2011/6/7
 
    27岁男青年与56岁妇女发生一夜情后觉得吃亏,遂伙同他人对其进行敲诈。目前,犯罪嫌疑人程某因涉嫌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南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相信犯罪嫌疑人程某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56岁妇女田某家境富裕,平日闲来无事喜欢用“顾影自怜”的网名上网聊天,并因此与程某“结缘”。
 
    今年5月的一天,田某与程某相约见了面。“在我印象里,"顾影自怜"应该是个妙龄少女。可见面时,才知道她已不年轻。”尽管对田某有些失望,但几天后程某又主动约田某再次见面,两人发生一夜情后,程某觉得自己吃了亏,加上田某对他说家里很有钱,于是产生了敲诈的念头,并找来李某(另案处理)帮忙。

  6月3日,李某用假身份证在宾馆开了一间客房。程某约田某在此见面,正当两人亲热时,李某推门而入。
 
    田某见状便疑惑地问程某是什么意思,程某说:“你那么大岁数,我还是小伙子,是不是应该给点儿青春补偿啊。”田某当即表示只要不受伤害,她愿意出钱。程某威胁说,至少要3万元钱,否则就把丑事传出去。他抢走了田某的银行卡、500元现金和一条白金项链后,与李某一起离开宾馆。
 
    次日,因为程某多次催要“补偿款”,无奈的田某最终选择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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