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亚洲女首富”龚如心
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香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死后将830亿港元遗产“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香港高等法院及上诉庭早前先后裁定基金只是遗产“信托人”并非“受益人”。基金不服判决上诉至终院,终院18日颁下判辞,驳回基金上诉,裁定基金只是遗产“信托人”。
换言之,基金将来如何使用这笔巨额遗产,须受更大约束和监管。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英国御用大律师Brian Green曾在庭上陈词表示,龚如心在2002年遗嘱首段的第一句已表明该基金是由她与其丈夫王德辉共同创立,显示该基金对她的重要性,龚如心是有意把遗产馈赠给华懋慈善基金,且遗嘱写明“我所有财产于我离世之后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中的“拨归”一词,包含“属于”和“转移拥有权”的含义,换言之基金是龚如心财产的受益人。
代表香港律政司的英国御用大状Simon taube则指,若基金是龚如心的受益人,若她的遗产不是以慈善信托,法庭将无权干预。相反若法庭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遗嘱的受托人后,便进入另一阶段,即可着手设立类似诺贝尔奖,届时法庭便可介入,以确保相关奖项得以成立。
Simon Taube强调,虽然龚如心在其遗嘱中,没有提出“信托”一词,但在遗嘱条款内容,已肯定她是成立信托的意愿,也肯定将财产用作慈善,认为若基金指龚是无条件将遗产馈赠予基金,基金是受益人的说法,是违背龚的意愿。
Simon Taube指目前基金正被追讨约2亿元的欠债,若华懋慈善基金是龚如心的遗产受益人,一旦基金清盘,或有债主入禀向基金追讨欠债,基金可用龚的遗产还债;但若基金只是信托人,便不能动用龚如心的遗产。
龚如心被港人誉为“神奇女侠”
龚如心生于民国时期的上海市,是家中的长女,有两妹一弟。1955年举家定居香港。其父龚云龙是上海英资油漆厂ICI职员,家翁王廷歆是漆油代理,两家人在上海是世交,龚如心两三岁时已认识日后的丈夫王德辉,其后,王家于1945年赴香港发展,与龚家继续保持联络。
60年代,龚如心与王德辉合力把家族的华懋由西药、化工原料进口,先发展成代理石油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及饲料。1967年六七暴动时,王德辉与龚如心趁地价大跌买入新界多幅地皮,令集团转型成为地产发展商,适逢当年香港经济起飞,地产价格上升,华懋集团的规模不断扩充,成为香港其中一家大型地产商。
龚如心于1970年开始在华懋成为丈夫的左右手,曾于1972年参与收购牛奶公司一事。虽然计划最终因不敌香港置地而未能成功,但进一步确立了她在华懋的地位。
1980~1990年间,王德辉两次被绑架。第一次被平安赎回,第二次龚如心虽交付赎金,但王德辉未能赎回,自此华懋集团由龚如心担任董事局主席及管理。龚如心被普通香港人誉为“神奇女侠”,保守估计,她在全香港最大私人地产公司华懋集团的财产约260亿港元,在香港地产界排列第4位。
华懋在香港拥有的大厦逾200幢,业务遍及英国、美国、中国的大陆和台湾;经营方向由地产发展至财务金融、物业管理、娱乐饮食等各种领域。有的人把她称为香港的“楼宇皇后”和“香港女首富”。
龚如心遗产争夺案始末
2007-04-03
香港“第一富婆”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病逝,享年70岁。 按龚如心2002年定下的遗嘱,华懋慈善基金可认定为千亿财产继承者。数日后,风水大师陈振聪自认是龚如心遗产的唯一继承人,表示龚如心在2006年重新立了遗嘱。至此,华懋慈善基金和陈振聪均表示持有遗嘱,而两份遗嘱的内容却大相径庭,一场巨额遗产争夺战揭开了序幕,两份遗嘱由此成为了这场世纪官司的焦点。陈宣称自己是龚如心的唯一继承人,并公开他与龚如心的一张上世纪90年代的合影,其代表律师称俩人关系“亲密”,经常夜晚私会,且这段关系维持了14年至15年。
2009-05-11
龚如心遗产争夺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按法律,遗嘱以最后订立者为准,因此陈振聪所持遗嘱的真伪,及他与龚如心之间的关系成为此案关键。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商人陈振聪在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产认证案中败诉,有关遗产将拨归华懋慈善基金。香港高等法院昨日公布的判词长达300余页,指龚如心与商人陈振聪的关系仅属客户与“风水师”,华懋所持2002年的遗嘱是最后及有效的遗嘱。陈振聪持有的2006年遗嘱中龚如心的签名是伪冒。
2011-02-14
就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产认证案,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上诉庭14日驳回了原审败诉方商人陈振聪的上诉。陈振聪的法律代表称,将申请上诉至特区终审法院。
2012-05-18
香港律政司以遗产守护人身份入稟法院,要求法庭解释遗嘱的条文,包括确认华懋基金为受益人还是信托人。
2013-02-22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裁定: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在2002年遗嘱的意愿是成立慈善基金,并委任华懋慈善基金作为信托人,按照她在遗嘱中的指示,将其830亿元(港币,下同)巨额遗产全部用作慈善;华懋基金不服提起上诉。律政司指出华懋慈善基金只是“奉命行事”的“受托人”,必须依据遗嘱把遗产用作行善,并受到监管机构和法庭的双重监管。 华懋慈善基金一方坚持基金是遗产的唯一“受益人”,而以龚仁心为首的基金董事局则有权决定如何执行遗嘱,而遗嘱本身仅属“指引”,基金有权“弹性”使用遗产。
2013-07-05
前香港华懋集团主席、“小甜甜”龚如心遗产争端一案,风水师陈振聪被裁定伪造龚如心遗嘱罪名成立,以伪造及使用虚假文书两罪并罚,须入狱12年。陈振聪今日在法庭上被法官怒斥“无耻凶狠”、“残忍邪恶”,有意抢走死者的遗产,判决宣读后立刻收监。
2014-09-15
华懋慈善基金不满高等法院原讼庭及上诉庭,裁定基金只属遗产受托人,基金不服,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案件经过两天半聆讯后,首席法官马道立表示押后裁决。
2015-05-18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留下830亿港元遗产,华懋慈善基金不满高院原诉庭及上诉庭均裁定基金只属遗产信托人,上月再向终审法院提出终极上诉,今晨终院驳回。代表律政司的英国御用大状Simon Taube指出,基金正被追讨约2亿欠债,若基金只是信托人,便不能动用遗产还债。
(本稿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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