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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过程中常见的陷阱
发布时间:2012/4/6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

    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

    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

    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

    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非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时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

    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

    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

    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

    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本稿编辑:朱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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