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在合肥市北二环,来自中非的普林斯用不太熟练的中文规劝一个违章停车的司机。司机愣了一下,随后很配合地将车开走了。
这是普林斯做“洋城管”的第一天。当天,他和来自阿富汗的贾瓦德、南非的秦波一起受聘为庐阳区杏花村街道的城市管理志愿者,与城管一起上街执法。
从新闻图片中,发现这些“洋城管”的着装和正规的城管人员并无区别,不明真相的人会误认为这些洋人就是正规的城管,不是所谓的志愿者。
一位中国媒体评论人士称,我们从新闻图片上还会发现,这些“洋城管”的着装和正规的城管人员并无区别,这就很容易导致不明真相的社会公众认为这些洋人就是正规的城管执法者。中国目前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允许外国人以执法者的身份对中国公民“执法”。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人津津乐道,把“洋城管”比作“白求恩”,杏花村街道负责人更是表示,让外国友人担任城市管理志愿者,是因为他们有很强烈的意愿,愿意来体验城管工作,同时也希望外国朋友能和市民一起为合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
城管设立的初衷是管理街道市容,维护城市形象,但是一些地方城管的暴力执法很快让这个机构背上了污名。城管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1997年,国务院根据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第16条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决定成立一个“综合执法部门”,集中执行各个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从那时起,全国先后有100多个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机构,例如北京城管拥有14项职能,300多项执法权。
专门对付流动摊贩的城管并非1997年后才有,上世纪80年代初,少数城市就设立了城管队,主要任务就是在街头扫荡无证摆摊的人,掀摊撵人或者没收秤筐抢夺物品。城管发展到今天,每隔几日就有搅动舆论沸沸扬扬的事件发生。
南方一家报刊曾发过一篇文章,主要是说青少年如何看城管。“有一所学校开班会谈理想,其中一位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说,她的理想是好好学习,长大了去当城管。为什么要当城管呢?因为如果遇到妈妈摆菜摊,可以‘慢慢追,慢慢撵’。”
“孩子们都哄笑起来,甚至发出鄙视的吼叫。”为什么一个小女孩的理想,不是去当什么科学家?不是去当航天员?或者去考什么北电、中戏之类的?
据媒体报道,因为那女孩的妈妈,在之前卖菜时,因为躲避追赶,一头撞在电线杆上受了伤。可能受此刺激,女孩子才有了这样的理想。到底是怎样可怕的追赶,才会把一位妇女吓得撞上电线杆?城管追赶摊贩抢夺物品时总是那样亢奋,那样冷血那样没有人性!
(本稿编辑:刘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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